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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人可申请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援助

作者 q123 浏览 发布时间 2018-06-21 12:31:13

  记者从24日举办的“依法维权·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获悉,市人社局经与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制定印发《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暂行办法》,在全市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人员将解答申请人的日常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申请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报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审批;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由所属法律援助机构选派专业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办理涉及劳动人事事项的仲裁法律援助案件等。

  该《办法》还规定,在本市范围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均可持相关证明向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或窗口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受本人户籍限制,只要申请事项发生在本市范围内,并由本市各仲裁机构受理的,可持相关材料申请法律援助。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索要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仲裁申请人,可免于经济困难证明审查,直接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申请法律援助。

  七类人可申请法律援助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农村特困家庭救助证

  五保供养证

  特困职工证

  失业救济金领取证

  城市家庭低收入救助证或低收入证明

  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办人签字的经济困难证明